在堤岸 [Yalta @ Life]

[晒女儿是最光明正大滴事]    -[碎念 | BlahBlahBlah]

我好闲好闲于是我来晒女儿。反正我女儿比我人见人爱得多。小丫头在AUS已经将近4个月了,从隔离站出来也已经两个多月了,过着被人宠上天滴日子。她爹还有她爷爷奶奶都疼她疼得没边了——天天都有生骨头啃,有新鲜牛肉嚼,外带还有一个花园任其撒欢,没事还被她爹用车载去享受大自然,或者跟她爹还有她爷爷去钓鱼,甚至她爹曾经信誓旦旦滴说要让她睡花园,结果没几天就睡到屋里去了。这丫头过得比我舒坦多了。

先来一张其招牌笑脸照。AUS就是好啊,随便一趴下就是草地,随便一呼吸就是新鲜空气,比那Hong Kong强了不知道几百倍哦。

跟她爹还有她爷爷去钓鱼⋯⋯看看那天,看看那海,小丫头以前从来没看过这么干净的没污染的⋯⋯那个心花怒放啊,继续笑⋯⋯

跟着她爹还有爷爷奶奶去吃海鲜⋯⋯当然,她是吃不到滴。呵呵,小丫头真的很像狼哇。

这丫头还经常待在她爹床上,默默滴一脸无辜滴看着人家⋯⋯

于是就会被她爹跟包烤肉或者包春卷似的包起来⋯⋯

当然,这一切幸福生活要归功于她娘(就我嘛!)的英明决定和坚决果断以及她外婆还有她爹的大力协助。以下照片是丫被从Sydney的隔离站放出来滴时候,幸福滴生活从那时起正式开始。

当然偶尔我们也会想起在Hong Kong的日子。虽然有诸多这个那个,但毕竟是小丫头出生和长大的地方,也是我们成为她父母的地方。她从一开始的怯怯胆小和害羞,到后来的腼腆无辜顽皮甜蜜纯真,亦是我们在那个城市用很多的爱和宠溺一点一点培养出来的。啊女儿我好爱你啊~

与娘亲大人我的合照一张⋯⋯

在沙发上进行享乐主义滴时候⋯⋯(她爹一直搞不明白她到底是如何把那抱枕给搁自己头下面滴)

带其出去溜达时偷拍⋯⋯

在家里趴在地板上玩儿滴时候⋯⋯

我真是想念我的女儿哇,等不及要给她找老公了(她爹跟我已经计划好要再买一只Siberian Husky让他们生宝宝)当然我也很想念她爹的。她爹是最好滴人。

Posted by Mo at  2009-10-30 13:29:02 | Read More  |  Edit | Comments(6) | Trackback(0)


[关于小苹果的那些事]    -[碎念 | BlahBlahBlah]

如果在电脑科技领域有人对我来说是一个不可颠覆的传奇的话,那么这个人一定是Steve Jobs——Apple的现任CEO及创办人之一,同时也是Pixar的前任CEO。

好吧这个开头很像一些xx文章,但我说的是真心话。

Windows 7上市,炒得热翻天,可是其实不过又是一个抄袭了Mac OS X的产品,毫无新意也毫无创意。所以,拜托,我不需要有人来自以为是地告诉我现在是Windows 7的时代。Windows从来就不可能成为一个时代。

喜欢Apple的东西很多年,喜欢到最后发现是一种很固执很执着的跟随,也心甘情愿。Apple的东西,只要你会用,那么你就会发现它的无与伦比和美好。

优点太多,并不需要一一赘述,而是该好好享受。也不屑与人争论,因为争论无用。我只能说,我用小白和Macbook Pro很久,却从来不见他们死机,甚至连速度慢这种问题都没有;我也用过包子同学的Mac Pro,处理大文件一点也不令人心烦,而他就是在那电脑上完成了一个又一个大project;我还用过iMac,一点也不占地方;至于iPhone,按照包子同学的话说,他自从用了iPhone就再也没有想过要换手机;此外,还有iPod,iTunes,iWork等等,亦是从来没有给过我什么麻烦。

而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长得很美,很惹人爱,也很让人感叹。

事实上,Steve Jobs最为推崇的就是美学之上的设计理念,以及简约+便利设计。这也是为什么他的身后总有一大票艺术家追随者。他们或许是画家,或许是建筑师,或许是摄影师,或许是音乐家,亦或者是像包子同学那样,是一个animator/graphics designer。

同时的,许多Apple的追随者都是相当的立场坚定。这是一种近乎深入骨髓的喜爱,和一种渗透到生活各个方面的习惯。很有一旦用上了就永无回头之日的味道。正如某人说的那样,你只会频频看到有人从Windows换到Mac,却从来不会看到有人从Mac走回Windows。而这样的立场坚定也时不时地引发出一些无休止的辩论,然而久了也就淡然了,不再有争论的必要。其实我想说的是,喜欢你所喜欢的,自己有点小乐子,不就是已经足够了么。

现在我很期待Apple推出netbook,也准备把Apple TV搬回家,甚至还想把新的小白买来。我的目标从始至终都是:让家里充满Apple。而那些Windows的“捍卫者”们,请不要再来找我争论,因为这实在是一个不需要存在的辩题。你有你爱的,我也有我坚持的。

Posted by Mo at  2009-10-26 20:42:39 | Read More  |  Edit | Comments(4) | Trackback(0)


[恭喜Vimeo~*sigh*]    -[碎念 | BlahBlahBlah]

继Youtube,Twitter,Facebook之后,Vimeo也宣告被河蟹。

虽然GFW已经只存在于我的历史里了,可是我仍然觉得有点哭笑不得。

好吧好吧,河蟹吧。我们无法改变这个世界所以只能让这个世界改变我和你。这话说了我都觉得别扭+矫情+无可奈何。

想知道如何快速翻过某wall的那么站短我吧(⋯⋯天哪我真没想到我居然有天得沦落到如此运用English ),尤其是对Mac系统下翻那个wall不了解的,我可以当个大好人告诉你也可以教你(我一直都是好人!)。不过事先声明,我推荐的方法通通不是免费的。正所谓,you get what you pay for.

叹气⋯⋯

Posted by Mo at  2009-10-23 19:30:44 | Read More  |  Edit | Comments(2) | Trackback(0)


[无题]    -[碎念 | BlahBlahBlah]
Tag: 生活

有的事情有的人,变了就是变了,再也无法挽回;错过了就是错过了,再也不可能重新来过。

最后在原地哭一次,然后就像曾经那样,决绝地往前走。

Posted by Mo at  2009-10-20 17:19:22 | Read More  |  Edit | Comments(2) | Trackback(0)


[关于纹身和穿洞]    -[碎念 | BlahBlahBlah]

有人问过我纹身和穿洞。随便8一些吧。

我有一个纹身,耳洞打过N个,最后剩下的是4个。

纹身在脚踝。黑色。3年前纹的。据说脚踝是排名第三的最痛的地方。一般肉越少的地方越痛。而且我当时很傻,挑的位置很xx,刚好是脚踝那个凸出来的骨头的附近。那种感觉就像是针扎在骨头上。当然,我没有哭也没有尖叫,只是痛到脸都麻了。

我不觉得纹身有多特别,或者有多么勇敢。就像我觉得吸烟不是一件值得炫耀写到profile上的事情。虽然到现在我依然喜欢黑色文身也准备再去纹, 至少再纹两个,可是我一直觉得这就是一件稀松平常的个人小喜好。不过有一点,我实在欣赏不来彩色纹身。我一直觉得彩色纹身是个人品位问题。我至今没有看过哪个人的彩色纹身是好看的。总让人觉得掉价。

纹身不是什么大事。挑好你自己喜欢的图和位置,找个质量过关的地方——你不会想要感染任何疾病,所以有的时候多花点钱不是坏事。但是,千万不要搞一堆色彩在上面。第一,彩色会退色。想保持光鲜你可能必须每年都去上一遍色。第二,你老了以后如果发胖,那么像腰这样容易有赘肉的部位,你的彩色纹身会变形得相当可怕。如果是黑色纹身,变形还至少能看,而彩色纹身简直就是雷人。一堆赘肉+退色的红黄蓝绿,请慢慢想像⋯⋯

至于穿洞。我只打过耳洞。而且经历很悲惨,打过N次N个。现在想想连这都觉得傻。明明两个耳洞刚好戴耳环就够了。

耳洞是很正常的事情。因为耳环和耳钉可以有美感。除了耳洞任何地方穿洞我都觉得是令人无法理解的行为。一个环到底是有什么地方不一样来着?nipple ring? 肚脐环?鼻环?舌环?眉环?cheek ring?⋯⋯我真的觉得是很傻的事情哪。有这些洞是代表很cool很different(不一样)很special(特别)还是其实根本很 childish(幼稚)呢?

穿个鼻环是效仿牛鼻子上的环么?打nipple ring是不准备哺乳小孩吧?为什么一直有医生警告却一直没有人听?纹身至少还有美感还有设计和意义象征在其中,那么穿洞呢?甚至我知道有女孩子在手上打环然后还植入钢片之类的事情——到底谁给我解释下这是什么意义?难道是一些莫名其妙的与所谓的“pain”或者“hardcore”有关的东西?——这就是为什么有的时候心理医生是必须存在的。盲目的自以为是和自我纠结其实才是最可怕的。

纹身是要陪伴一辈子的,除非你有勇气去洗(洗文身相当痛),所以选择上一定要慎重。年轻时太冲动做的事情老了肯定会后悔。这一点我自己在两年前深有体会。

穿洞是很令人莫名其妙并且常常引起各种发炎和诸多后续问题的事情。一个人的特别不是用几个环来表现的。如果发炎了或者对将来怀孕和哺乳小孩有影响那么痛苦的还是自己,甚至还有你的后代。

你必须要清楚地知道你要的是什么,再考虑你怎么去实现。

Posted by Mo at  2009-09-28 22:08:23 | Read More  |  Edit | Comments(4) | Trackback(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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