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电脑科技领域有人对我来说是一个不可颠覆的传奇的话,那么这个人一定是Steve Jobs——Apple的现任CEO及创办人之一,同时也是Pixar的前任CEO。
好吧这个开头很像一些xx文章,但我说的是真心话。
Windows 7上市,炒得热翻天,可是其实不过又是一个抄袭了Mac OS X的产品,毫无新意也毫无创意。所以,拜托,我不需要有人来自以为是地告诉我现在是Windows 7的时代。Windows从来就不可能成为一个时代。
喜欢Apple的东西很多年,喜欢到最后发现是一种很固执很执着的跟随,也心甘情愿。Apple的东西,只要你会用,那么你就会发现它的无与伦比和美好。
优点太多,并不需要一一赘述,而是该好好享受。也不屑与人争论,因为争论无用。我只能说,我用小白和Macbook Pro很久,却从来不见他们死机,甚至连速度慢这种问题都没有;我也用过包子同学的Mac Pro,处理大文件一点也不令人心烦,而他就是在那电脑上完成了一个又一个大project;我还用过iMac,一点也不占地方;至于iPhone,按照包子同学的话说,他自从用了iPhone就再也没有想过要换手机;此外,还有iPod,iTunes,iWork等等,亦是从来没有给过我什么麻烦。
而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长得很美,很惹人爱,也很让人感叹。
事实上,Steve Jobs最为推崇的就是美学之上的设计理念,以及简约+便利设计。这也是为什么他的身后总有一大票艺术家追随者。他们或许是画家,或许是建筑师,或许是摄影师,或许是音乐家,亦或者是像包子同学那样,是一个animator/graphics designer。
同时的,许多Apple的追随者都是相当的立场坚定。这是一种近乎深入骨髓的喜爱,和一种渗透到生活各个方面的习惯。很有一旦用上了就永无回头之日的味道。正如某人说的那样,你只会频频看到有人从Windows换到Mac,却从来不会看到有人从Mac走回Windows。而这样的立场坚定也时不时地引发出一些无休止的辩论,然而久了也就淡然了,不再有争论的必要。其实我想说的是,喜欢你所喜欢的,自己有点小乐子,不就是已经足够了么。
现在我很期待Apple推出netbook,也准备把Apple TV搬回家,甚至还想把新的小白买来。我的目标从始至终都是:让家里充满Apple。而那些Windows的“捍卫者”们,请不要再来找我争论,因为这实在是一个不需要存在的辩题。你有你爱的,我也有我坚持的。